关于调整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的通知 点击:
鸣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
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雷官孝
副主任:王仕琴 王金河 王克文 罗 兴
成 员:乐运敏 郝鹏飞 罗 成 刘正宝
付江华 谢德林 王登勇 张代菊
向淑芬 宋绍龙 黄明江 任世泽
何怀喜 王祥伟 谭小娟 郭洪福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镇经济发展办经贸办公室合署办公,罗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登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专业督查组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
(一)鸣凤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张代菊 谭小娟 黄明江
(二)鸣凤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张代菊 谭小娟
(三)鸣凤镇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徐 健 任世泽
(四)鸣凤镇森林防火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王克文
成 员:刘正宝 徐同财 王祥伟
(五)鸣凤镇卫生、教育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王金河
成 员:罗 成 何怀喜 丁正龙
(六)鸣凤镇消防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郝鹏飞
成 员:付江华 王道新 付明新
(七)鸣凤镇社区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乐运敏
成 员:郭洪福 向玉英 李 婕
附件: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规定
二○○八年四月九日
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
专业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镇经济发展办经贸办公室(含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业督查组、道路交通安全专业督查组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业督查组):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议;协调镇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研究、部署、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3、负责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参与协调事故调查处理。
4、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全镇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协助安监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电梯特种作业人员除外)和企业主要经营者、管理者的持证上岗。
6、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督促、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县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对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依法督促检测检验、安全评估评价、安全培训落实到位。
8、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10、负责全镇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矿山救护、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申报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申报考核工作。指导高危行业(危化、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3、大力推广科技兴安战略和技术示范工作。
14、保护和治理地质环境,预防地质灾害,参加地质灾害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15、负责全镇环保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县环保部门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16、负责全镇质检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质检部门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7、负责全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二)镇经济发展办农业办公室(含森林防火安全专业督查组):
1、负责指导管理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农业部门对拖拉机、农业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协助组织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参与林业部门对全镇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镇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3、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水管部门组织、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镇的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防范决堤、垮坝事故。
(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含卫生、教育安全专业督查组):
1、负责全镇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教学生活设施、校办企业的安全管理;指导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的师生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有关突发事件。
2、负责全镇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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