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的通知 点击:
鸣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
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雷官孝
副主任:王仕琴 王金河 王克文 罗 兴
成 员:乐运敏 郝鹏飞 罗 成 刘正宝
付江华 谢德林 王登勇 张代菊
向淑芬 宋绍龙 黄明江 任世泽
何怀喜 王祥伟 谭小娟 郭洪福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镇经济发展办经贸办公室合署办公,罗兴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登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专业督查组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
(一)鸣凤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张代菊 谭小娟 黄明江
(二)鸣凤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张代菊 谭小娟
(三)鸣凤镇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罗 兴
成 员:王登勇 徐 健 任世泽
(四)鸣凤镇森林防火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王克文
成 员:刘正宝 徐同财 王祥伟
(五)鸣凤镇卫生、教育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王金河
成 员:罗 成 何怀喜 丁正龙
(六)鸣凤镇消防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郝鹏飞
成 员:付江华 王道新 付明新
(七)鸣凤镇社区安全专业督查组。
组 长:乐运敏
成 员:郭洪福 向玉英 李 婕
附件: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专业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规定
二○○八年四月九日
鸣凤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
专业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镇经济发展办经贸办公室(含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业督查组、道路交通安全专业督查组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专业督查组):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议;协调镇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研究、部署、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3、负责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参与协调事故调查处理。
4、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全镇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协助安监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电梯特种作业人员除外)和企业主要经营者、管理者的持证上岗。
6、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督促、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县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对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依法督促检测检验、安全评估评价、安全培训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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