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凤镇党政机关管理制度 点击:
出车加油、停车、过境等相关费用经司机签明事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核实,值班领导审签后方可报销。司机违章行驶,罚款自负,造成车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县内用车统一在定点加油站加油,机关财务室每月按时购买加油卡,司机凭加油卡加油,加油卡实行“一卡一人”单独核算,不得借予他人使用,县内用车严禁使用现金加油。
(七)车辆维修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由司机事先提出整修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值班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维修(更换的原配件必须交机关回收),维修后司机必须在维修单上签明维修时间、维修配件品种、价格和经手人,由维修厂家每季度末到机关财务室对帐。
九、就餐、业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对各大办对口联系的上级及各部门业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分管党政领导归口接待,本着热情接待、厉行节约的原则,由各大办负责人负责安排。
(二)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明确专人签单,签单人按照各自接待渠道对各自所在大办负责人负责。
(三)各大办报账员每月25日前与机关财务室对帐,财务室凭各大办“一支笔”签字后的发票核减各办经费指标。
(四)居村干部到镇办事需进餐的按每人每餐20元标准归口安排,全镇统一召开的居村级干部会议进餐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中午不得安排酒水。
(五)客餐标准:原则上按照会议餐200元/桌、其他300元/桌(不含酒水)以内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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