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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镇党政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为目的,着力推进学风建设,努力将镇政府机关创建成“学习型”机关,力争将镇委学习中心组建成先进中心组。
(二)学习时间。
1、党委班子成员(包括镇长助理、镇直单位及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每周一晚7:00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每人每月不得少于八小时。
2、机关干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每人每月不得少于六小时。
3、居(村)负责人逢双月第一个星期五参加机关集中学习,分散自学每人每月不得少于四小时。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等。
2、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省市、县最新会议精神等。
3、法律法规:各项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电脑操作、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等。
(四)学习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运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勤于思考、善于实践、改革创新的能力,促进全镇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2、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机关干部要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
3、学习必须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注重实效。政府机关干部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党委成员每年不少于3万字学习笔记,其他机关干部每年不少于1.5万字的学习笔记,并报送2—3条信息,撰写2-3篇学习心得和1—2篇调研文章。
4、根据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读书、专题辅导、专题讨论活动,积极思考、勇于发言、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5、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五)组织领导:成立学习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为成员)。每次集中学习由领导小组安排、准备学习内容和参学考试记载。全体干部必须自觉参加,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六)量化考核: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体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结合平时集中学习的考勤记载进行量化考核,纳入个人年度综合考核。
二、会议制度
(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会务服务原则上归口负责。综合性、全局性、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会;其他会议归口相关办公室负责办会。大型会议必须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举行。
(二)规范内部会议管理。机关内部实行党委会、全局性工作会、全体机关干部会、专题办公会等四种形式的会议管理制度。
1、党委会由全体党委成员组成,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研究党务工作、全局性工作,审议本镇重要文件,研究干部人事问题等。
2、全局性工作会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后召开,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包括:全镇经济工作会、党建工作会、党代会、人代会等。
3、全体机关干部会由机关全体干部组成。会议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或机关支部主持。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全镇工作;通报重要情况等。
4、专题办公会根据会议的内容由有关人员组成,会议由牵头负责领导或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主要是研究部署部门单项或突出性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限缓急,不定时召开。
(三)各种会议必须事前作好充分准备,做到议题明确,主次分明,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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