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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解决四类矛盾 提高乡镇党政机构效能
杨诗龙
随着农村各项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党政机构在发挥效能方面正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方面,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村级机构民主管理的特征、镇直单位垂管特征和原镇直单位中介服务性特征日益凸显,乡镇党政机构原有硬性职能逐步萎缩;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负担全面减轻和行政职能转换等原因,村居组织、基层群众对乡镇工作需求不断多样化、经常化、急切化,乡镇以上党政层级在落实政策、依法行政、社会监管等方面工作要求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复杂化,对乡镇党政机构转变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提出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必须保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从突出解决四类矛盾入手,探索新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乡镇党政机构综合效能。
一、从解决发展手段比较陈旧的矛盾入手,创新抓发展的方式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新体制下,乡镇党政机构的第一责任、第一要务仍然是抓发展。只有突出解决这个主要矛盾,才能为其它矛盾的有效解决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乡镇抓发展的方式面临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发展的动因由各级党政组织行政主导转变为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强烈要求自我发展,促使乡镇抓发展的方式由直接抓发展转变为间接抓发展;二是发展的主体由乡镇区域内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迅速转变为国际国内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促使党政机构由封闭式抓发展转变为开放式抓发展。要适应这两个变化,必须集中精力创新间接抓发展、开放式抓发展的方式。
间接抓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尽可能多地培育、引进、壮大各类经济实体。因此,乡镇党政机构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主要抓手,以诚、以情、以政策、以资源、以资产、以区位、以市场、以技术、以环境、以设施招商,极力诚请区域外的市场主体进来发展;要把消除准入歧视、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准入限制作为解放思想的着力点,全力促进本区域内现有或潜在的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构建活力充沛、财富涌流的经济发展格局;要快速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性民间组织,延伸乡镇党政机构抓发展的手臂,解决党政机构抓发展过程中因自身技术力量储备不足、不能直接担保融资、不能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等有关原则性杠杆带来的相关问题。如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发展水果协会、水产协会、食用菌协会、蔬菜协会等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一个协会有一批技术能手、一批经济能人、一类生产基地、一个生产经营群落、一整套营销网络的“五个一”产业或行业发展态势。通过建立各类性质的企业发展促进会,形成一个协会有一个沟通桥梁、一个服务平台、一个维权载体、一条融资渠道、一套自律准则的“五个一”企业良性持续发展机制;要全力改进对各类经济主体的服务,快速孵化处于胚胎期的经济实体,扶优壮强处于成长期的经济实体,稳定发展处于成熟期的经济龙头;要用典型引路、龙头带动、大户示范的方式抓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在一、二、三次产业都形成自己的骨干行业、龙头企业、经济能人和大户,不断提高乡镇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行业关联度,形成紧密程度不一的利害攸关的经济共同体,较好地解决由于乡镇地域范围小与国际国内市场范围大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单个经济主体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
开放式抓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形成本乡镇区域与周边地区在发展环境上的比较优势。主要着力点应集中体现为“三个建设好”:一是全力建设好各具特色的品牌型工业园区。形成能够招商、亲商、安商、兴商的工业发展载体,塑造乡镇工业产业巨人、企业巨人,全力培育区域内工业产业的基本生长点,构建乡镇工业支柱。二是努力建设好区域性农业特色产业。如通过发展窗口农业、技术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扎实构建一主多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格局,固化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完善农工贸技一体化的农业发展特色;三是注重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既抓硬件建设,又重软件配套,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环保环境、人文环境、政治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从解决执行力不够的矛盾入手,创新抓落实的方式
乡镇党政机构是直接面对村、组和企业、面对面与群众打交道的最基层政权组织,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对上负责抓落实,也就是确保上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得到贯彻执行。如何有效提高乡镇党政机构的执行力?当前,应认清并顺应国家倾斜扶持三农、扶助城镇弱势群体的大的政策取向,克服因绝大多数镇直单位管理权上收后可能产生的无所作为、听之任之的消极思想,克服怕接触群众、怕触及矛盾的畏难心理,克服事情繁杂、永无止境的厌烦情绪,重点在三个方面努力探索:
1、在“多予”上“三手抓”。一是原汁原味送政策。通过建好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及时宣讲政策;办好政策公开栏,便于学习揣摩;集中送政务下乡,面对面解答疑难。二是不截不留送补贴。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及时落实农村“三补一免”、城乡低保等核算到村居民人头、户头、田亩或其它以生产生活资料为计量单位的各类政策性补贴。三是专班运作送项目。采用发展工业经济过程中新上工业项目的工作机制,大员上阵,专班运作,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有选择性实施的、改善村居生产生活条件的各类工农业和第三产业项目,通过创新机制抓突破,在随机性、偶然性中争取国家项目落户所在乡镇的必然性,实现既落实国家政策、又改善乡镇基础设施条件、还增加区域经济发展资金血液的三重工作目标。
2、在“少取”上“三从严”。即在审批上从严把关,检查上从严要求,查处上从严对待,切实维护好基层群众、区域内所有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和正当权利。
3、在“放活”上“四引导、四协调”。在维护法制的强制性、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前提下,引导、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在有自由裁量权的政策执行中,向有利于区域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方向进行具体选择;引导、协调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组织在行为取向上,向让利于民、民企双方互动双赢的方向进行价值判断;引导、协调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按照经济规律、社会规律依法依规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引导、协调社会法人、自然人通过组建、主导或加入多种形式、多种行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提高市场化、组织化、专业化分工程度,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及发展目标的组织实施。
三、从解决公共服务较为滞后的矛盾入手,创新抓社会服务的方式
广义的乡村社会公共服务包括乡镇党政机构法定的六项职能。狭义的乡村公共服务则指为乡村社会提供村庄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随着乡村逐步富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党政机构强化公共服务的紧迫性日益增强。如何做到区域内公共服务既切实有效、又力所能及?总体上讲,应逐步有意识、有计划地引进、借鉴城镇、城区的部分社会公共服务经验,创新乡村社会公共服务方式。
1、用规划的理念创新乡村社会服务。规划是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好的规划则是实施优质公共服务的大前提和首要内容。尤其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更要根据村庄逐步集镇化、集镇逐步城区化的发展远景,按照村村有特色、乡镇有统一风格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村庄发展和服务规划,坚持标准,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为群众、为社会节约在住宅建设上的民资民力提供服务;要以实用为前提,长短结合,先粗后细,逐步制定完善土地整治、道路交通建设、通讯、电力及文化事业等分专业的乡村发展和管理规划,兼顾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承受能力,分阶段实施到位。
2、健全完善乡村社会应急及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并维护好社会应急及救助体系,是乡村社会最初意义上的公共服务的内容之一。不容否认,相当比例的乡村群众和企业抗御多种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在抓好传统的政府民政救助、民间互帮互助的情况下,要从落实责任、制定制度、强化保障入手,面向村居群众和企业构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公共防疫及食品卫生事故应急体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劳动就业和保障体系、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义务教育体系、城乡商业保险体系等,增强区域内各阶层群众、各类型企业法人抗御风险的能力,减轻突发事件对社会的振荡和破坏,降低突发事件对法人和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损害。
3、综合运用好多种社会服务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管理也是社会服务。因此,有效的社会管理也是有效的公共服务。法制力量、行政力量、经济力量、精神力量及政治力量是强化乡村社会管理的五类主要力量,也是强化乡村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力量。当前,除继续灵活运用好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执法力量、行政力量外,尤其要注重用好后两类软力量、一类硬力量。即用好政治文明的软力量。通过政策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经济项目公开,通过征求民意、咨询行家、重大事项决策前预先告知等,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方式,优化乡村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好精神文明的软力量。可通过村居民道德学校、道德协会、乡风民俗改革协会等,用高尚的情操、健康的乡风民俗、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人、约束人、服务人;用好物质文明的硬力量。如通过成立农村抛荒地流转开发合作社、镇村公路养护合作社等,引导群众开展新型的自我服务。在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的前提下,用经济奖惩的方法,引导、服务或惩罚相应的社会行为。如用政府出资补贴或奖励的方式,引导和服务单一企业做大做强、经济区域内企业按行业集聚、企业之间强化横向交流,引导和服务农户成为经济能手、专业大户、加入协会、兴办加工实体或新型营销组织。
四、从解决社会和谐程度不高的矛盾入手,创新抓稳定的方式
当前,乡村不稳定因素呈多发、突发、持续性特征,不少不稳定因素的化解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社会治安事件。为此,应当从五个工作环节入手,注重做到“五个必须”,创新抓稳定的方式。
一是在稳定工作的切入环节,必须确立“两首先、两面对、两依靠”的工作理念。即针对已经发生的涉及群众与乡镇以上层次单位、组织、个人的矛盾,尤其是与上级党委政府之间的矛盾,乡镇党政机构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首先承揽化解矛盾的责任,“人领回、事也领回”,随后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已露苗头、即将发生的事态,要首先主动沉下去化解不利因素,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两面对、两依靠”就是针对已经发生或暴露的矛盾,在面对群众时,要坚决依靠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对群众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政策的偏颇要求,耐心细致地解释、理直气壮地回绝;在面对乡镇层次以上的单位和部门时,要依靠群众,如实反映矛盾的真相,实事求是而不是强迫命令式地将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硬性暂时掩盖下来,以防止矛盾过度积累引发大的不稳定因素。
二是在确定工作的责任主体环节,必须正确处理好“乡镇守土有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辩证关系。乡镇对涉及上级部门的矛盾化解,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能主动担大纲的,要挑重担、牵好头;乡镇职责力不能及的,要果断请上级部门坐正席,自己积极创造条件做好配合服务工作。总之,要正确选择有利于化解矛盾的组织形式和责任体系。
三是在矛盾的调处环节,必须充分发挥村居组织以民主管理的方式化解矛盾的效能。对一些反复上访、涉及村居集体资产和公益性事业的矛盾,可以通过村居民自治的方式,在认真做好组织引导的前提下,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策,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问题,避免将矛盾的矛头过分对准县、镇、村居组织及其负责人。
四是在矛盾双方尖锐对立的环节,必须坚持“三宜三不宜”的矛盾化解方法。要按照情绪“宜缓不宜激”、矛盾“宜疏不宜堵”、人员“宜散不宜聚”的方法,动员方方面面的社会资源,多分头上门做工作,适时集中解决矛盾。
五是在矛盾化解的评价环节,必须坚持“三依一有情”的工作原则。即是否正确有效地化解矛盾,必须以是否依法律、依政策、依事实,同时又有情操作为基本依据。否则,违背法律、违背政策的过度变通,只会带来更大范围的社会矛盾,是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短期行为。而只讲法律政策的刚性,忽视社会工作的人性,也是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偏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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